关于2021年年终结账有关事项的通知
各部门:
根据上级相关政策,为确保2021年预算执行进度,做好年终财务结账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报销业务
1、本年度日常报销业务(含酬金)截至2021年12月10日(周五),网上预约系统同时关闭。凡已预约的本年度票据必须于2021年12月10日前办理财务报账手续。
2、“江苏省财政一体化业务平台”将于本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,自动收回2021年度下拨的国库专项项目资金余额,请有关部门、项目负责人加快国库专项项目资金使用进度。
3、年终结账期间,报销业务量大,预计款项到账时间为5-7个工作日。如有特殊情况,请在报销时跟前台说明。
4、2021年7月1日至11月30日发生的票据请尽量于2021年12月10日前完成报销,12月1日以后发生的票据可在2022年3月31日前结报。
5、凡已在资产管理部门办理固定资产登记手续的本年度票据必须于2021年12月10日前办理财务报账手续。
二、暂付款项清理
1、2021年12月6日(周一)起停止办理借款业务。
2、原则上所有借款须在2021年12月18日前办理冲账。
三、外单位汇款清理和票据清理
1、凡已到账的各类上级部门来款、企事业单位汇款,请相关职能部门、项目负责人及时确认并办理入账手续。
2、2021年12月10日(周五)起停止办理预借票据业务。凡预借票据(先开具票据给对方)的单位和个人,请立即联系对方单位,须于2021年12月25日前将款项汇入学校账户,不能到账的款项必须追回已开票据。
四、收入清理
请有关单位对归口管理的各类收入进行催缴,做到“应收尽收”并于2021年12月25日前将款项汇入学校指定银行账户。
五、其他事项
1、2022年1月10日开始办理报账手续。
2、未尽事宜,请拨打财务处咨询电话:86265375,我们将热情为您服务。
各部门长期以来对我们的理解和支持,财务处全体人员深表感谢!由此带来的不便,也请各部门给予谅解!
2021年11月18日